1. 事项名称: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
2. 设定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
3. 申请条件:
①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须持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;
②转移的危险废物应符合转入地环保要求;
③从事危险废物转移的单位必须在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允许的地域范围、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内转移;
④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合理、可行,转移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。
4. 办理材料:
跨省转移:
①危险废物转移书面申请(包括危险废物类别、化学品名称、数量、接收单位、运输单位以及转移时间等)一份,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,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排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;
②规范填写《赌博不受法律保护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》一式四份(危险废物产生单位、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以及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均应加盖单位公章);
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原件一份;
④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书面合同或协议一份;
⑤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和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各一份(加盖单位公章),并提供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可行性技术证明材料;
⑥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复印件各一份(加盖单位公章),并符合经营范围。
5.办理地点:
苏宿工业坊3楼。
6.办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,上午09:00—12:00 下午14:00—17:30
夏季作息时间:上午09:00—12:00 下午14:30—18:00;3个工作日。
7.联系电话:0527-82868127

资料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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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34-1(宿迁市内)赌博不受法律保护省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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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34-2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(上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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